商丘市海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虞城县电镀中心项目变更
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..次信息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国务院令第682号文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以及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,欢迎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建议和意见。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
项目名称:商丘市海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虞城县电镀中心项目变更
建设单位:商丘市海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项目概要:商丘市海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商丘市虞城县产业集聚区内,本次变更不涉及虞城县电镀中心项目的规模、建设地点、生产工艺等,主要变更内容为环境保护措施发生变动:①污水处理站整体工艺得到优化改进,但由于外排的其他生产废水存在铬、镍的交叉污染,致使厂区总排口铬和镍污染物由“零排放”变更为“达标排放”;②废气治理设施的数量及排气筒增加;③一期项目共建设2台10t/h的天然气锅炉(一用一备),现拟将1台10t/h的天然气锅炉变更为10t/h的生物质锅炉,变更后生物质锅炉为常用锅炉,天然气锅炉为备用锅炉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商丘市海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张经理
联系电话:13598383683
通讯地址:商丘市虞城县产业集聚区商丘海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三、委托本项目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
环评机构: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汤工
联系电话:0371-63717529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链接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dxrJIZKWQCgABhuHY_iorA?pwd=zi9c 提取码: zi9c
五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(1)您了解本项目吗?
(2)您认为目前该地区的环境质量如何?
(3)您认为该项目可能会对您的生活产生哪些影响?
(4)您认为该项目会对当地发展起积极作用么?
(5)您对项目所持的态度是什么?
(6)您对该项目的其他意见有哪些?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
时间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
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电话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,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。
商丘市海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2022年1月18日